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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日本的公司形式~ 关于“株式会社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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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1月0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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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日本的公司形式~    
关于株式会社    
 
椛岛庆佑   胡业超

根据日本的《会社法》(相当于中国的《公司法》),日本的公司形式有四种:株式会社、合同会社、合资会社、合名会社。其中,由于“合资会社”和“合名会社”的出资人负有直接责任(“合资会社”的出资人中存在负有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种的出资人,“合名会社”的出资人,均负有无限责任。类似中国的“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”),所以在实务中很少被采用,99.9%的公司采用“间接有限责任”的“株式会社”或“合同会社”(类似中国的“股份有限公司”和“有限责任公司”)形式。

在我们处理的对日投资案件中,经常有咨询选择“株式会社”和“合同会社”哪个比较好的,在本系列中,我们将对比“株式会社”和“合同会社”,并简要介绍两者的优缺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本期首先就“株式会社”的优缺点进行说明,内容如下:

简而言之,所谓“株式会社”是一种向出资人筹措资金,由董事(经营者)利用这些资金开展事业,并将所获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公司。因此,出资人和经营者可以不是同一人(所谓的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”)。


株式会社的优点     
 
 
 01   与合同会社相比,株式会社在日本更为人所熟知
“株式会社”这一公司形式更为日本人所熟知,而很多日本人并不熟悉“合同会社”。因此,人们对“株式会社”的信赖度更高,更有利于开展事业。
 02   株式会社比合同会社更容易筹措资金
株式会社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,可以满足只出资而不参与日常经营的投资需求。因此,通过发行股份,在募集股东、资金筹措方面比合同会社更方便。
03   株式会社的章程制作比合同会社更省时省力
合同会社虽然也有适用《会社法》的部分,但公司内部规则大部分是交由公司章程自主决定。因此,合同会社的章程不得不面面俱到,否则,有可能因为章程中没有记载某些内容而遭受不利影响。(详情在合同会社那一期进行说明)相比之下,株式会社由于完全适用日本《会社法》,即使公司章程的记载有所不足,也可以直接援用《会社法》的规定予以补充。

株式会社的缺点     
 
 
01   利润分配方式法定
依照日本的有关法律法规,原则上株式会社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数,平等地分配利润。而合同会社可以通过章程的约定自由设定利润分配的方式。
02    设立的登记费用比较高
在日本设立公司,需要在日本的法务局申请登记。届时,会发生“注册登记税”。株式会社注册登记税的计算方式为“资本金额×0.007”,如计算出的金额不足15万时,为15万日元。相比之下,设立合同会社时,注册登记税的下限金额仅为6万日元。     
此外,与“合同会社”不同,株式会社的章程必须在日本公证处接受认证,届时根据资本金额,还会发生3万~5万日元的认证手续费。
03   需要进行决算公示
“株式会社”有义务每年公示公司的财务情况。因此,对于交易对方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更为放心,更容易达成交易。但决算公示也会产生费用,如在政府公报上登载,则每年需花费7万日元左右。当然,也可以在自己公司的URL等上通过电子方式登载,如使用这种方式则无须额外支付公示费用。
司法书士Tips
虽说株式会社的设立费用相对较高,但如果希望与日本的大型企业交易,或者在事业经营计划上今后需要筹措大量资金的,建议设立“株式会社”。本公司所处理的对日投资案件中,也是选择“株式会社”的客户更多。另外,上述优缺点仅为一般情况下而言,具体结论可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。因此,请务必在日本设立公司前个别咨询相关专业人士,以获取更准确的专业意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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